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镇江市振兴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中国***旅游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特制定《丹阳市旅游发展三年(2009-2011)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迈向现代化,建设新丹阳”的发展主题和“使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以创建中国***旅游城市为抓手,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融入现代旅游元素,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培育地方旅游品牌,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使我市成为沪宁线上的重要旅游城市。
二、发展目标
(一)形象目标:打响“齐梁帝王故里、中国眼镜之都”和“季子故里、诚信丹阳”品牌形象。
(二)经济发展目标:2009-2011年每年分别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00万人次、345万人次和396万人次,旅游收入分别达59亿元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和82.6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16.26%、16.88%和17.41%,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5.9%、6.11%和6.3%。
(三)景区(点)发展目标:到2011年建成***4A级旅游风景区2个,3A旅游风景区2个,2A旅游风景区3个,***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农业旅游示范点3家,省级观光农业示范点3家,市级乡村旅游点20家,培育特色“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
(四)星级饭店发展目标:到2011年全市星级饭店总数达15家,其中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3家;建成***商务会所2家,城市快捷酒店20家,床位数不少于5000张。
(五)旅行社发展目标:国内旅行社不断培优、壮大,培育国际旅行社1-2家,旅行社总数达到20家。
(六)旅游人才发展和引进目标:2009-2011年每年新增导游人员20人,到2011年导游总数达200人,其中外语导游员10人,中级导游员10人;持旅行社总经理资格证人员10人;引进景区高级管理人才2人,饭店高级管理人才10人;持饭店英语等级资格证人员20人。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领导,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在原丹阳市旅游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丹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明确市旅委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三年内市政府每年对旅游业投入2亿元以上;各镇(区)明确一名副镇长(总经理)分管旅游工作并成立旅游办公室;市旅游局增设规划统计科、行业管理科、培训科。
(二)坚持规划引领。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规划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开发。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做到没有规划不准上项目、规划不通过论证不准实施、项目不经审批不准动工。凡新建、改建星级饭店、旅游度假村、旅游风景区等旅游项目和在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新上项目,在立项、规划、登记时须经规划、旅游、文化、宗教等主管部门审核。
(三)理顺经营机制。组建丹阳市旅游发展投资总公司,在市旅游局的指导下,负责全市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投资融资工作。各旅游景区应依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化运作。
(四)强化景区管理。适时组建中国石刻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暂定名),各镇负责组织各自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各景区强化绩效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景区管理,推动旅游景区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五)加强项目评估。凡是新上旅游项目,在规划、立项时,须提交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市场前景、环境影响、投资价值、效益分析等进行评估。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旅游发展纳入全市“四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镇和相关部门,加强考核与监督检查,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对旅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在《丹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国石刻旅游风景区旅游规划》(暂定名)、《中国(丹阳)眼镜城旅游功能建设规划》、《九里风景区扩建规划》、《西门历史文化古街旅游规划》等。旅游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国土、建设、交通、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设,要引入现代旅游理念,服务旅游开发。各镇在修编规划和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突出旅游内容,增强旅游功能。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部门、规划局、旅游局
(二)加快景区(点)开发建设进程。
1、全力推进重点景区建设步伐。按照“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思路,打造丹阳城市靓丽的名片:按照***4A级以上景区的标准,规划建设中国石刻旅游风景区(暂定名);加快九里风景区体制转变,按照***4A级景区的标准,推进二期扩建工程,完成景区征地拆迁工作,开工建设景区南街、游客接待中心、吴家茶艺园、退隐湖游览区、季子文化观光园、古吴文化村等项目,加快实施与周边生态农业、养殖业旅游项目的统筹衔接,与茅山风景区实现联动,打响“上茅山徊九里”旅游品牌;按照***4A级景区的标准,加快嘉山景区开发建设,完成景区内三大殿、天下***金刚经、天下***罗汉洞、佛教文化区域等核心游览项目建设,结合周边生态项目,将其打造成我市生态旅游特色线路;完成总前委旧址纪念馆布展;挖掘和利用宗教文化资源,结合万善公园景区规划重建海会寺;规划建设西门历史文化古街和名人纪念馆等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云阳镇、延陵镇、埤城镇、后巷镇、文化局、规划局、宗教局、农林局、旅游局、季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嘉山旅游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2、全力推进工业旅游建设步伐。按照***工业旅游示范点的要求,重点打造丹阳购物商务旅游特色品牌,完成《中国(丹阳)眼镜城旅游功能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眩彩丹阳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建设,推进眼镜城二期工程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申报创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把眼镜城建成一个综合性的集产品批发、零售、会展、科普、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的旅游购物市场。开通重点眼镜生产企业的工业旅游线路,积极推进丹阳其它工业旅游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区、司徒镇、发改委、民发局、规划局、旅游局
3、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步伐。完善埤城白龙寺生态园、御龙生态园、天禄茶林园、吟春碧芽茶场等乡村旅游点的设施和服务,积极申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责任单位:农林局、旅游局、各相关镇
(三)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协调、配套的大旅游产业格局,拉长旅游产业链。
1、加快星级酒店建设。建成高、中、低档星级饭店及适应多种旅游需求的经济型酒店。建立酒店管理制度,规范和提高酒店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酒店开展申报旅游星级饭店工作。
责任单位:开发区、云阳镇、后巷镇、旅游局
2、提高旅游通达能力。***完成市域主要景区连接道路改造;增设城区、嘉山风景区旅游班车;规划建设京沪高速铁路丹阳站与中国石刻旅游风景区(暂定名)的连接道路。
责任单位:交通局、规划局
3、加快旅游商品研发。聘请专家研发丹阳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制定引导和激励政策,积极推进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
责任单位:旅游局
4、推出丹阳特色菜肴。定期举办丹阳美食节和餐饮操作技能比赛,推出名师、名菜、名点,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特色菜肴系列;结合农家乐挂牌、农家菜评选,推广丹阳特色“美食之旅”。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旅游局、餐饮协会
(四)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积极推进“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媒体联姻、电子联网”和以节庆活动造势的旅游规模营销战略。各景区要组建专业的营销队伍,整合力量,组织各类旅游推介,开展强势宣传,提升丹阳旅游影响力,打响“齐梁帝王故里,中国眼镜之都”和“季子故里、诚信丹阳”旅游品牌。
1、策划旅游产品路线。整合我市购物旅游、宗教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资源优势,精心包装旅游产品,编制特色旅游线路,形成市场优势。
责任单位:旅游局、各景区
2、实施旅游梯度营销。明确营销重点,重点在长三角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并有计划地细分目标市场,在国内中远程旅游市场进行促销推介,并逐步延伸宣传触角,扩大营销范围,提升丹阳旅游的市场占有份额。
责任单位:旅游局、各景区及相关单位
3、举办旅游节庆活动。打造丹阳特色旅游节庆活动,逐步形成在旅游市场中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品牌,进一步展示丹阳旅游新形象。在继续举办季子旅游文化节、觅镜丹阳等主题明确的大规模节庆活动的同时,联合强势媒体,组织举办一次高规格、大规模、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旅游活动,利用走出去办节,请进来?区
(五)着力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健全旅游管理体系,改进旅游管理方式,规范旅游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丹阳旅游业的服务质量。
1、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依托大专院校、旅游职业学校及相关社会资源,逐步完善旅游人才培训体系。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旅游局
2、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努力培养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旅游发展注入活力。
责任单位:人事局、旅游局
3、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创新旅游行业管理机制,健全行业管理体系,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重视旅游安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自律作用。
责任单位:安监局、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